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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章 谷物
这一章分 8 个品目,共 36 个 8 位税则号。先挑品目,再挑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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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jin.app/hs-code/chapter/10/第 10 章 章注共 2 条
章注是归类争议的第一依据:它把本章明确排除的东西、专有名词的定义和归类的先后顺序写死了,比税则条文本身更常用来定案。
- 一
(一)本章各税目所列产品必须带有谷粒,不论是否成穗或带杆。(二)本章不包括已去壳或经其他加工的谷物。但去壳、碾磨、磨光、上光、半熟或破碎的稻米仍应归入税目 10.06。同样,已全部或部分去皮以分离皂苷,但没有经过任何其他加工的昆诺阿藜仍应归入税目 10.08。
- 二
税目 10.05 不包括甜玉米(第七章)。
本章另有 1 条注释没有收录(疑似被截断,句子不完整)。 归类争议请以《进出口税则》原文为准。
品目列表共 8 个
税率和税则商品名来自财政部《2026 年进出口税则》;商品编号、法定计量单位、监管条件、申报要素来自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2026-09-20 抓取);出口退税率来自国家税务总局出口退税率文库,页面打开时查询。现场通关以海关当时系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