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20110000 热轧不锈钢带材厚度≥4.75mm
厚度在4.75毫米及以上税则 2026 · 单一窗口 2026-09-20
guanjin.app/hs-code/72201100/第 72 章 章注3 条 · 子目注释 2 条本章所述有关名词解释如下[本条注释(四)、(五)、(六)适用于本目录其他各章]:(一)生铁:…
- 一
本章所述有关名词解释如下[本条注释(四)、(五)、(六)适用于本目录其他各章]:(一)生铁:无实用可锻性的铁碳合金,按重量计含碳量在2%以上并可含有一种或几种下列含量范围的其他元素:铬不超过10%;锰不超过6%;磷不超过3%;硅不超过8%;其他元素合计不超过10%。(二)镜铁:按重量计含锰量在6%以上,但不超过30%的铁碳合金,其他方面符合上述(一)款所列标准。(三)铁合金:锭、块、团或类似初级形状、连续铸造而形成的各种形状及颗粒、粉末状的合金,不论是否烧结,通常用于其他合金生产过程中的添加剂或在黑色金属冶炼中作除氧剂、脱硫剂及类似用途,一般无实用可锻性,按重量计铁元素含量在4%及以上并含有下列一种或几种元素:铬超过10%;锰超过30%;磷超过3%;硅超过8%;除碳以外的其他元素,合计超过10%,但最高含铜量不得超过10%。(四)钢:除税目72.03以外的黑色金属材料(某些铸造而成的种类除外),具有实用可锻性,按重量计含碳量在2%及以下,但铬钢可具有较高的含碳量。(五)不锈钢:按重量计含碳量在1.2%及以下,含铬量在10.5%及以上的合金钢,不论是否含有其他元素。(六)其他合金钢:不符合以上不锈钢定义的钢,含有一种或几种按重量计符合下列含量比例的元素:铝0.3%及以上;硼0.0008%及以上;铬0.3%及以上;钴0.3%及以上;铜0.4%及以上;铅0.4%及以上;锰1.65%及以上;钼0.08%及以上;镍0.3%及以上;铌0.06%及以上;硅0.6%及以上;钛0.05%及以上;钨0.3%及以上;钒0.1%及以上;锆0.05%及以上;其他元素(硫、磷、碳及氮除外)单项含量在0.1%及以上。(七)供再熔的碎料钢铁锭:粗铸成形无缩孔或冒口的锭块产品,表面有明显瑕疵,化学成分不同于生铁、镜铁及铁合金。(八)颗粒:按重量计不到90%可从网眼孔径为1毫米的筛子通过,而90%及以上可从网眼孔径为5毫米的筛子通过的产品。(九)半制成品:连续铸造的实心产品,不论是否初步热轧;其他实心产品,除经初步热轧或锻造粗制成形以外未经进一步加工,包括角材、型材及异型材的坯件。本类产品不包括成卷的产品。(十)平板轧材:截面为矩形(正方形除外)并且不符合以上第(九)款所述定义的下列形状实心轧制产品:1.层叠的卷材;或2.平直形状,其厚度如果在4.75毫米以下,则宽度至少是厚度的十倍;其厚度如果在4.75毫米及以上,其宽度应超过150毫米,并且至少应为厚度的两倍。平板轧材包括直接轧制而成并有凸起式样(例如,凹槽、肋条形、格槽、珠粒、菱形)的产品以及穿孔、抛光或制成瓦楞形的产品,但不具有其他税目所列制品或产品的特征。各种规格的平板轧材(矩形或正方形除外),但不具有其他税目所列制品或产品的特征,都应作为宽度为600毫米及以上的产品归类。(十一)不规则盘绕的热轧条、杆:经热轧不规则盘绕的实心产品,其截面为圆形、扇形、椭圆形、矩形(包括正方形)、三角形或其他外凸多边形(包括“扁圆形”及“变形矩形”,即相对两边为弧拱形,另外两边为等长平行直线形)。这类产品可带有在轧制过程中产生的凹痕、凸缘、槽沟或其他变形(钢筋)。(十二)其他条、杆:不符合上述(九)、(十)、(十一)款或“丝”定义的实心产品,其全长截面均为圆形、扇形、椭圆形、矩形(包括正方形)、三角形或其他外凸多边形(包括“扁圆形”及“变形矩形”,即相对两边为弧拱形,另两边为等长平行直线形)。这些产品可以:1.带有在轧制过程中产生的凹痕、凸缘、槽沟或其他变形(钢筋);2.轧制后扭曲的。(十三)角材、型材及异型材:不符合上述(九)、(十)、(十一)、(十二)款或“丝”定义,但其全长截面均为同样形状的实心产品。第七十二章不包括税目73.01或73.02的产品。(十四)丝:不符合平板轧材定义但全长截面均为同样形状的盘卷冷成形实心产品。(十五)空心钻钢:适合钻探用的各种截面的空心条、杆,其最大外形尺寸超过15毫米但不超过52毫米,最大内孔尺寸不超过最大外形尺寸的二分之一。不符合本定义的钢铁空心条、杆应归入税目73.04。
- 二
用一种黑色金属包覆另外一种黑色金属,应按其中重量最大的材料归类。
- 三
用电解沉积法、压铸法或烧结法所得的钢铁产品,应按其形状、成分及外观归入本章类似热轧产品的相应税目。
- 子一
本章所用有关名词解释如下:(一)合金生铁:按重量计含有一种或几种下列比例的元素的生铁:铬0.2%以上;铜0.3%以上;镍0.3%以上;0.1%以上的任何下列元素:铝、钼、钛、钨、钒。(二)非合金易切削钢:按重量计含有一种或几种下列比例的元素的非合金钢:硫0.08%及以上;铅0.1%及以上;硒0.05%以上;碲0.01%以上;铋0.05%以上。(三)硅电钢:按重量计含硅量至少为0.6%但不超过6%,含碳量不超过0.08%的合金钢。这类钢还可含有按重量计不超过1%的铝,但所含其他元素的比例并不使其具有其他合金钢的特性。(四)高速钢:不论是否含有其他元素,但至少含有按重量计合计含量在7%及以上的钼、钨、钒中两种元素的合金钢,按重量计其含碳量在0.6%及以上,含铬量在3%~6%。(五)硅锰钢:按重量计同时含有下列元素的合金钢:碳不超过0.7%;锰0.5%及以上,但不超过1.9%;和硅0.6%及以上,但不超过2.3%;所含其他元素的比例并不使其具有其他合金钢的特性。
- 子二
税目72.02项下的子目所列铁合金,应按照下列规则归类:对于只有一种元素超出本章注释一(三)规定的最低百分比的铁合金,应作为二元合金归入相应的子目(如果其存在)。以此类推,如果有两种或三种合金元素超出了最低百分比的,则可分别作为三元或四元合金。在运用本规定时,本章注释一(三)所述的未列名的“其他元素”,按重量计单项含量必须超过10%。
报关单上填这个
| 商品编号 | 商品名称 | 第一法定单位 | 第二法定单位 | 监管条件 | CIQ 编码 | |
|---|---|---|---|---|---|---|
7220110000 | 热轧不锈钢带材厚度≥4.75mm | 千克 | — | 4x |
|
监管条件:4 出口许可证 · x 出口许可证(加工贸易)
税率2026 年进出口税则
协定税率 0%~8% · 22 个协定伙伴 · 特惠税率 0%
| 协定税率 | 适用的协定伙伴 |
|---|---|
| 0% | 东盟智利巴基斯坦新西兰新加坡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澳大利亚格鲁吉亚毛里求斯柬埔寨尼加拉瓜厄瓜多尔塞尔维亚马尔代夫香港澳门 |
| 7.5% | RCEP·东盟RCEP·澳大利亚 |
| 8% | RCEP·新西兰 |
特惠税率 0%:最不发达国家
用协定税率要货物符合该协定原产地规则(含直接运输),并提交原产地证书或原产地声明。
税率按 8 位税则号列,仅供核算参考,实际征收以海关审核结果为准。
规范申报要素共 11 项
海关把这组要素定在 7220 这一级,7220 开头的税号共用。
| 序号 | 要素名 | 必填 |
|---|---|---|
| 1 | 品牌类型0 无品牌 · 1 境内自主品牌 · 2 境内收购品牌 · 3 境外品牌(贴牌生产)· 4 境外品牌(其他) | 必填 |
| 2 | 出口享惠情况0 不享惠 · 1 享惠 · 2 不能确定 · 3 未标明 | 必填 |
| 3 | 形状(卷板、平板等) | 必填 |
| 4 | 材质(不锈钢) | 必填 |
| 5 | 加工方法(热轧、冷轧) | 必填 |
| 6 | 加工程度 | 必填 |
| 7 | 成分含量(铁、碳、铬及合金元素、非合金元素的含量) | 必填 |
| 8 | 规格(板材的厚度、宽度) | 必填 |
| 9 | 钢号 | 必填 |
| 10 | GTIN | 非必填 |
| 11 | CAS | 非必填 |
按顺序填在报关单「规格型号」栏,要素之间用「|」分隔。填法示例:品牌类型|出口享惠情况|形状(卷板、平板等)|材质(不锈钢)|加工方法(热轧、冷轧)|加工程度|成分含量(铁、碳、铬及合金元素、非合金元素的含量)|规格(板材的厚度、宽度)|钢号|GTIN|CAS
算一算:进口税费
不含消费税、加征关税,也没算国内段费用。
同品目其他税号7220 不锈钢平板轧材,宽度小于60…
税率和税则商品名来自财政部《2026 年进出口税则》;商品编号、法定计量单位、监管条件、申报要素来自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2026-09-20 抓取);出口退税率来自国家税务总局出口退税率文库,页面打开时查询。现场通关以海关当时系统为准。
接下来
常见问题
监管条件是什么意思?
监管条件是海关对这个商品编号要求的进出口监管证件代码,A 是检验检疫(进口法检),B 是电子底账(出口法检),其余字母见表下的图例。这一栏为空只说明海关监管证件为空,3C 认证、危险化学品登记、商务部管制这些不在这个字段里,要另外查。
最惠国税率、暂定税率、普通税率有什么区别?
最惠国税率适用于原产于 WTO 成员等最惠国待遇地区的货物,日常进口最常用;普通税率适用于非最惠国待遇地区,或者原产地不明时;暂定税率是国家按年单独下调的税率,有暂定就按暂定征,和协定税率并存时按低的那个。
协定税率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用?
货物要符合该协定的原产地规则(含直接运输规则),并在申报时提交原产地证书或原产地声明。只是从协定国家发货不够,拿不准的可以先找货代或报关行确认能不能出证。
申报要素填在报关单哪一栏?
按表里的顺序填在报关单「规格型号」栏,要素之间用「|」分隔。表底的填法示例就是这个税号的要素顺序。GTIN 和 CAS 海关公告明确非必填,没有就留空。
10 位商品编号和 8 位税则号是什么关系?
税率和规范申报要素按 8 位税则号定,所以这一页按 8 位组织;法定计量单位、监管条件、CIQ 编码按 10 位区分,同一个税则号下的 10 位编号都列在第一张表里,报关单上填的是 10 位。
归类拿不准怎么办?
可以找报关行,或者向海关申请归类预裁定(海关总署令第 236 号),预裁定决定在有效期内对同一商品有约束力,比口头确认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