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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7 章 已加工羽毛、羽绒及其制品;人造花;人发制品
这一章分 4 个品目,共 11 个 8 位税则号。先挑品目,再挑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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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jin.app/hs-code/chapter/67/第 67 章 章注共 3 条
章注是归类争议的第一依据:它把本章明确排除的东西、专有名词的定义和归类的先后顺序写死了,比税则条文本身更常用来定案。
- 一
本章不包括:(一)人发制滤布(税目 59.11);(二)花边、刺绣品或其他纺织物制成的花卉图案(第十一类);(三)鞋靴(第六十四章);(四)帽类及发网(第六十五章);(五)玩具、运动用品或狂欢节用品(第九十五章);或(六)羽毛掸帚、粉扑及人发制的筛子(第九十六章)。
- 二
税目 67.01 不包括:(一)羽毛或羽绒仅在其中作为填充料的物品(例如税目 94.04 的寝具);(二)羽毛或羽绒仅作为饰物或填充料的衣服或衣着附件;或(三)税目 67.02 的人造花、叶及其部分品,以及它们的制成品。
- 三
税目 67.02 不包括:(一)玻璃制品(第七十章);或(二)用陶器、石料、金属、木料或其他材料经模铸、锻造、雕刻、冲压或其他方法整件制成形的人造花、叶或果实;用捆扎、胶粘及类似方法以外的其他方法将部分品组合而成的上述制品。
品目列表共 4 个
税率和税则商品名来自财政部《2026 年进出口税则》;商品编号、法定计量单位、监管条件、申报要素来自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2026-09-20 抓取);出口退税率来自国家税务总局出口退税率文库,页面打开时查询。现场通关以海关当时系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