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8 章 无机化学品;贵金属、稀土金属、放射性元素及其同位素的有机及无机化合物
这一章分 50 个品目,共 325 个 8 位税则号。先挑品目,再挑税号。
guanjin.app/hs-code/chapter/28/第 28 章 章注共 8 条
章注是归类争议的第一依据:它把本章明确排除的东西、专有名词的定义和归类的先后顺序写死了,比税则条文本身更常用来定案。
- 一
除条文另有规定的以外,本章各税目只适用于:(一)单独的化学元素及单独的已有化学定义的化合物,不论是否含有杂质;(二)上述(一)款产品的水溶液;(三)溶于其他溶剂的上述(一)款产品,但该产品处于溶液状态只是为了安全或运输所采取的正常必要方法,其所用溶剂并不使该产品改变其一般用途而适合于某些特殊用途;(四)为了保存或运输需要,加入稳定剂(包括抗结块剂)的上述(一)、(二)、(三)款产品;(五)为了便于识别或安全起见,加入抗尘剂或着色剂的上述(一)、(二)、(三)、(四)款产品,但所加剂料并不使原产品改变其一般用途而适合于某些特殊用途。
- 二
除以有机物质稳定的连二亚硫酸盐及次硫酸盐(税目 28.31),无机碱的碳酸盐及过碳酸盐(税目 28.36),无机碱的氰化物、氧氰化物及氰络合物(税目 28.37),无机碱的雷酸盐、氰酸盐及硫氰酸盐(税目 28.42),税目 28.43至 28.46 及 28.52 的有机产品,以及碳化物(税目 28.49)之外,本章仅包括下列碳化合物:(一)碳的氧化物,氰化氢及雷酸、异氰酸、硫氰酸及其他简单或络合氰酸(税目 28.11);(二)碳的卤氧化物(税目 28.12);(三)二硫化碳(税目 28.13);(四)硫代碳酸盐、硒代碳酸盐、碲代碳酸盐、硒代氰酸盐、碲代氰酸盐、四氰硫基二氨基络酸盐及其他无机碱络合氰酸盐(税目 28.42);(五)用尿素固化的过氧化氢(税目 28.47)、氧硫化碳、硫代羰基卤化物、氰、卤化氰、氨基氰及其金属衍生物(税目 28.53),不论是否纯净,但氰氨化钙除外(第三十一章)。
- 三
除第六类注释一另有规定的以外,本章不包括:(一)氯化钠或氧化镁(不论是否纯净)及第五类的其他产品;(二)上述注释二所述以外的有机—无机化合物;(三)第三十一章注释二、三、四或五所述的产品;(四)税目 32.06 的用作发光剂的无机产品;税目 32.07 的搪瓷玻璃料及其他玻璃,呈粉、粒或粉片状的;(五)人造石墨(税目 38.01);税目 38.13 的灭火器的装配药及已装药的灭火弹;税目 38.24 的零售包装的除墨剂;税目 38.24 的每颗重量不少于 2.5 克的碱金属或碱土金属卤化物的培养晶体(光学元件除外);(六)宝石或半宝石(天然、合成或再造)及这些宝石、半宝石的粉末(税目 71.02 至 71.05),第七十一章的贵金属及贵金属合金;(七)第十五类的金属(不论是否纯净)、金属合金或金属陶瓷,包括硬质合金(与金属烧结的金属碳化物);或(八)光学元件,例如用碱金属或碱土金属卤化物制成的(税目 90.01)。
- 四
由本章第二分章的非金属酸和第四分章的金属酸所构成的已有化学定义的络酸,应归入税目28.11。
- 五
税目28.26至28.42只适用于金属盐、铵盐及过氧酸盐。除条文另有规定的以外,复盐及络盐应归入税目28.42。
- 六
税目28.44只适用于:(一)锝(原子序数43)、钷(原子序数61)、钋(原子序数84)及原子序数大于84的所有化学元素;(二)天然或人造放射性同位素(包括第十四类及第十五类的贵金属和贱金属的放射性同位素),不论是否混合;(三)上述元素或同位素的无机或有机化合物,不论是否已有化学定义或是否混合;(四)含有上述元素或同位素及其无机或有机化合物并且具有某种放射性强度超过 74 贝克勒尔/克(0.002 微居里/克)的合金、分散体(包括金属陶瓷)、陶瓷产品及混合物;(五)核反应堆已耗尽(已辐照)的燃料元件 (释热元件);(六)放射性的残渣,不论是否有用。税目 28.44、28.45 及本注释所称“同位素”,是指:1.单独的核素,但不包括自然界中以单一同位素状态存在的核素;2.同一元素的同位素混合物,其中一种或几种同位素已被浓缩,即人工地改变了该元素同位素的自然构成。
- 七
税目 28.53 包括按重量计含磷量超过 15%的磷化铜(磷铜)。
- 八
经掺杂用于电子工业的化学元素(例如,硅、硒),如果拉制后未经加工或呈圆筒形、棒形,应归入本章;如果已切成圆片、薄片或类似形状,则归入税目 38.18。
子目注释共 1 条
- 一
子目 2852.10 所称“已有化学定义”是指符合第二十八章注释一(一)至(五)或第二十九章注释一(一)至(八)规定的汞的无机或有机化合物。
品目列表共 50 个
税率和税则商品名来自财政部《2026 年进出口税则》;商品编号、法定计量单位、监管条件、申报要素来自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2026-09-20 抓取);出口退税率来自国家税务总局出口退税率文库,页面打开时查询。现场通关以海关当时系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