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3201600 头孢呋辛
其他,含有抗菌素:头孢菌素:头孢呋辛税则 2026 · 单一窗口 2026-09-20
guanjin.app/hs-code/30032016/第 30 章 章注4 条 · 子目注释 2 条本章不包括:(一)食品及饮料(例如,营养品、糖尿病食品、强化食品、保健食品、滋补饮料及矿泉水…
- 一
本章不包括:(一)食品及饮料(例如,营养品、糖尿病食品、强化食品、保健食品、滋补饮料及矿泉水)(第四类),但不包括供静脉摄入用的滋养品;(二)含尼古丁并用于帮助吸烟者戒烟的产品,例如,片剂、咀嚼胶或透皮贴片(税目24.04);(三)经特殊煅烧或精细研磨的牙科用熟石膏(税目25.20);(四)适合医药用的精油水馏液及水溶液(税目33.01);(五)税目 33.03 至 33.07 的制品,不论是否具有治疗及预防疾病的作用;(六)加有药料的肥皂及税目34.01的其他产品;(七)以熟石膏为基本成分的牙科用制品(税目 34.07);(八)不作治疗及预防疾病用的血清蛋白(税目 35.02);或(九)税目 38.22 的诊断试剂。
- 二
税目 30.02 所称的“免疫制品”是指直接参与免疫过程调节的多肽及蛋白质(税目 29.37 的货品除外),例如单克隆抗体(MAB)、抗体片段、抗体偶联物及抗体片段偶联物、白介素、干扰素(IFN)、趋化因子及特定的肿瘤坏死因子(TNF)、生长因子(GF)、促红细胞生成素及集落刺激因子(CSF)。
- 三
税目30.03及30.04以及本章注释四(四)所述的非混合产品及混合产品,按下列规定处理:(一)非混合产品:1.溶于水的非混合产品;2.第二十八章及第二十九章的所有货品;3.税目13.02的单一植物浸膏,只经标定或溶于溶剂的。(二)混合产品:1.胶体溶液及悬浮液(胶态硫磺除外);2.从植物性混合物加工所得的植物浸膏;3.蒸发天然矿质水所得的盐及浓缩物。
- 四
税目30.06仅适用于下列物品(这些物品只能归入税目30.06而不得归入本目录其他税目):(一)无菌外科肠线、类似的无菌缝合材料(包括外科或牙科用无菌可吸收缝线)及外伤创口闭合用的无菌粘合胶布;(二)无菌昆布及无菌昆布塞条;(三)外科或牙科用无菌吸收性止血材料;外科或牙科用无菌抗粘连阻隔材料,不论是否可吸收;(四)用于病人的X光检查造影剂及其他诊断试剂,这些药剂是由单一产品配定剂量或由两种以上成分混合而成的;(五)安慰剂和盲法(或双盲法)临床试验试剂盒,用于经许可的临床试验,已配定剂量,即使它们可能含有活性药物。(六)牙科粘固剂及其他牙科填料;骨骼粘固剂;(七)急救药箱、药包;(八)以激素、税目29.37的其他产品或杀精子剂为基本成分的化学避孕药物;(九)专用于人类或作兽药用的凝胶制品,作为外科手术或体检时躯体部位的润滑剂,或者作为躯体和医疗器械之间的耦合剂;(十)废药物即那些因超过有效保存期等原因而不适于作原用途的药品;(十一)可确定用于造口术的用具,即裁切成型的结肠造口术、回肠造口术、尿道造口术用袋及其具有粘性的片或底盘。
- 子一
子目 3002.13 及 3002.14 所述的非混合产品、纯物质及混合产品,按下列规定处理:(一)非混合产品或纯物质,不论是否含有杂质;(二)混合产品:1.上述(一)款所述的产品溶于水或其他溶剂的;2.为保存或运输需要,上述(一)款及(二)1.项所述的产品加入稳定剂的;以及3.上述(一)款、(二)1.项及(二)2.项所述的产品添加其他添加剂的。
- 子二
子目 3003.60 和 3004.60 包括的药品含有与其他药用活性成分配伍的口服用青蒿素(INN) ,或者含有下列任何一种活性成分,不论是否与其他药用活性成分配伍:阿莫地喹(INN) 、蒿醚林酸及其盐(INN)、双氢青蒿素(INN)、蒿乙醚(INN) 、蒿甲醚(INN) 、青蒿琥酯(INN)、氯喹(INN)、二氢青蒿素(INN)、苯芴醇(INN)、甲氟喹(INN)、哌喹(INN) 、乙胺嘧啶(INN)或磺胺多辛(INN) 。
报关单上填这个
| 商品编号 | 商品名称 | 第一法定单位 | 第二法定单位 | 监管条件 | CIQ 编码 | |
|---|---|---|---|---|---|---|
3003201600 | 头孢呋辛 | 千克 | — | Q |
|
监管条件:Q 进口药品通关单
税率2026 年进出口税则
协定税率 0%~3.3% · 25 个协定伙伴 · 特惠税率 0%
| 协定税率 | 适用的协定伙伴 |
|---|---|
| 0% | 亚太贸易协定东盟智利巴基斯坦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韩国澳大利亚格鲁吉亚毛里求斯RCEP·东盟RCEP·澳大利亚RCEP·韩国RCEP·新西兰柬埔寨尼加拉瓜厄瓜多尔塞尔维亚马尔代夫香港澳门 |
| 3.3% | RCEP·日本 |
特惠税率 0%:最不发达国家
用协定税率要货物符合该协定原产地规则(含直接运输),并提交原产地证书或原产地声明。
税率按 8 位税则号列,仅供核算参考,实际征收以海关审核结果为准。
规范申报要素共 12 项
海关把这组要素定在 3003 这一级,3003 开头的税号共用。
| 序号 | 要素名 | 必填 |
|---|---|---|
| 1 | 品牌类型0 无品牌 · 1 境内自主品牌 · 2 境内收购品牌 · 3 境外品牌(贴牌生产)· 4 境外品牌(其他) | 必填 |
| 2 | 出口享惠情况0 不享惠 · 1 享惠 · 2 不能确定 · 3 未标明 | 必填 |
| 3 | 用途 | 必填 |
| 4 | 成分 | 必填 |
| 5 | 是否配定剂量 | 必填 |
| 6 | 是否零售包装 | 必填 |
| 7 | 化学通用名 | 必填 |
| 8 | 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 必填 |
| 9 | 型号 | 必填 |
| 10 | 包装规格 | 必填 |
| 11 | GTIN | 非必填 |
| 12 | CAS | 非必填 |
按顺序填在报关单「规格型号」栏,要素之间用「|」分隔。填法示例:品牌类型|出口享惠情况|用途|成分|是否配定剂量|是否零售包装|化学通用名|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型号|包装规格|GTIN|CAS
算一算:进口税费
不含消费税、加征关税,也没算国内段费用。
同品目其他税号3003 两种或两种以上成分混合而成的…
税率和税则商品名来自财政部《2026 年进出口税则》;商品编号、法定计量单位、监管条件、申报要素来自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2026-09-20 抓取);出口退税率来自国家税务总局出口退税率文库,页面打开时查询。现场通关以海关当时系统为准。
接下来
常见问题
监管条件是什么意思?
监管条件是海关对这个商品编号要求的进出口监管证件代码,A 是检验检疫(进口法检),B 是电子底账(出口法检),其余字母见表下的图例。这一栏为空只说明海关监管证件为空,3C 认证、危险化学品登记、商务部管制这些不在这个字段里,要另外查。
最惠国税率、暂定税率、普通税率有什么区别?
最惠国税率适用于原产于 WTO 成员等最惠国待遇地区的货物,日常进口最常用;普通税率适用于非最惠国待遇地区,或者原产地不明时;暂定税率是国家按年单独下调的税率,有暂定就按暂定征,和协定税率并存时按低的那个。
协定税率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用?
货物要符合该协定的原产地规则(含直接运输规则),并在申报时提交原产地证书或原产地声明。只是从协定国家发货不够,拿不准的可以先找货代或报关行确认能不能出证。
申报要素填在报关单哪一栏?
按表里的顺序填在报关单「规格型号」栏,要素之间用「|」分隔。表底的填法示例就是这个税号的要素顺序。GTIN 和 CAS 海关公告明确非必填,没有就留空。
10 位商品编号和 8 位税则号是什么关系?
税率和规范申报要素按 8 位税则号定,所以这一页按 8 位组织;法定计量单位、监管条件、CIQ 编码按 10 位区分,同一个税则号下的 10 位编号都列在第一张表里,报关单上填的是 10 位。
归类拿不准怎么办?
可以找报关行,或者向海关申请归类预裁定(海关总署令第 236 号),预裁定决定在有效期内对同一商品有约束力,比口头确认可靠。